礦山重大生產安全 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出臺
發布時間:2011/5/6 12:01:52
如何判定生產單位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日印發的《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對金屬礦山、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的隱患進行初步明確。
在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方面,標準列出了24條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包括安全出口不符合標準要求,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等。
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方面,標準列出了12條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包括未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或分層的方式進行開采,雷雨天氣實施爆破作業等。
尾礦庫方面,標準列出了12條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包括壩體出現貫穿性橫向裂縫,且出現較大范圍管涌、流土變形,壩體出現深層滑動跡象等。
據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堅持預防第一,避免出了事故再抓安全,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是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個重要理念。這次安監總局印發金屬及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是在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危險領域進行的初步嘗試。標準的出臺為準確判定、及時整改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金屬非金屬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提供了依據。